沙湾区人民医院监控设备采购公告发表时间:2024-11-26 11:23 一、项目名称:沙湾区人民医院采购监控设备 二、项目编号:乐沙人采[2024]29号 三、项目预算:预算2.24万元。(预算即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公司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电话询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附后)、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对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承诺、询价承诺函。(模板附后)。 4、功能要求、商务要求应答表。 5、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和电话询价报名表(如下表),于2024年11月28日17:00前发送到此邮箱(183028610@qq.com)。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六、采购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项目清单及要求
2. 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设备保修与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不得低于一年,质保期内如发生相关问题,所有后续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出现,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需更换相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并对产品提供“三包服务”(质保期按更换产品交付使用时间开始计算,质保期仍为一年)。如设备出现故障时,须能在3小时内应答,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
(二)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沙湾区人民医院。 2、履约时间: 合同签定后5日内完成项目。(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差旅,人工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验收标准: 依据招标文件以经评审后供应商投标时规格,技术指标响应承诺及其它承诺为标准。 4、验收方法: 完成安装调试后经30天试运行设备性能稳定,无故障(出现故障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完成验收。在试运行期间或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或性能不稳定)15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或达不到承诺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 5、付款方式:在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收到供货方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以后30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0%,质保期1年满、设备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的10%。 七、电话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1、供应商在报名时间结点按照采购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第五点报名资料:1-5点要求的资料)。 2、询价小组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报价表附后,供应商报价表须在评审专家电话询价后20分钟内发送至采购办邮箱(183028610@qq.com),报价表需加盖公章,报价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报价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将报价单按要求返回的,视为放弃本次电话询价采购。 八、成交结果 1、询价结束后,医院将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成交结果公示。 2、询价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评审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交书面质疑函(须列明质疑事项、理由及事实根据,并加盖公章),采购办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于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答复。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投诉或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九、邀请方式 邀请方式: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https://www.swqrmyy.cn/);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会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参加电话询价的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电话询价评审时间:于2024年11月29日11:00时按照医院采购流程组织院内评审专家在纪检监督下进行评审确认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结果公告:评审专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授权询价评审确认成交供应商,采购办于2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十二、采购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3-6186507; 项目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833-2516770。
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对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承诺、询价承诺函、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应答表、报价表(模板)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法人参加询价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对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承诺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同时承诺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询价承诺函(模板)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详细报价以分项报价明细表为准。 2、一旦我方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保证按照采购公告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我方在投标时各项承诺认真执行和履行。 3、我方愿意提供贵院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应答表(模板)
注:1、须按采购要求第六点 (一)项目技术要求、(二)商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报价表
注:1、报价表仅于评审小组电话询价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不提供!! 2、供应商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 3、报价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