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 山 市 沙 湾 区 人 民 医
LE SHAN SHI SHA WAN QU REN MIN YI YUAN

沙湾区人民医院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3-03-14 11:37

一、项目概况

院拟邀请代理机构提供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完成我相关项目招标采购流程。本次项目选聘个成交供应商。

二、代理范围

完成相关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条件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10.具有采购代理资格,已经在财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取得采购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列表中(提供营业执照及已经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实际控制人与聘用单位相关负责人、经办人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节;(提供承诺函)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院内磋商文件获取方法及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带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和磋商报名表(如下表),于2023316173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到此邮箱(183028610@qq.com)。磋商文件请在乐山市沙湾区人医院官方网站自行下载(http://www.swqrmyy.cn/)。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将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参加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磋商报名表

参与磋商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名称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备注

(该处还需盖公司鲜章)





、院内磋商时间待通知,地点: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二会议室,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磋商

、院内磋商有效期30日历天。

、联系方式

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833-2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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